张东昌:冲破黑暗的“追光者” 勇攀眼底学科珠峰
一是分级分层监督,分类分段施策。针对长城受损程度不一、成因不同,可利用可开发价值不同等问题,检察机关对长城进行分类保护。一方面,明确省市级院对辖区内普遍性、突出性问题等严重违法案件开展监督,基层院对整改难度小、日常巡查维护等个案问题开展监督。另一方面,明确一般性保护和重点保护情形。对已经消失或即将消失的长城遗址,以现状保护、界桩界碑的设置等为主;对现存较好的长城本体以及具有特殊研究价值的长城点段重点保护,以监督行政机关抢险、加固、修缮和开发展示为主。针对长城保护,省级院立案4件,市级院立案43件,一体解决辖区范围内的同类问题。